一、聘用医师必须的条件
1、政治合格,遵纪守法,热爱本职工作,有良好的职业道德,无违法违纪行为,自愿到医院工作并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。
2、专业理论和基本技术扎实过硬,具有一定的技术操作能力,能独立处理本专业常见病或常见专业技术问题,有一定的临床工作和抢救措施的经验。借助工具书能阅读一种外文的专业书刊,并具备一定的听说水平,在专用期刊上发表论文者优先录用。
3、通过国家教委认可的普通高校临床医学专业培训,取得国家颁发的大学本科以上学历、学士以上学位证书(第一学历),并取得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资格证书》。
4、应聘初级职称岗位者,年龄30岁左右;应聘中级职称岗位者,年龄35岁左右。身心健康。
5、应聘中级职务者,必须取得《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》,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注册,从事临床工作并任现职一年以上。
6、有工作经历的,招聘后试用期内须提供原工作单位出具解除劳动关系证明,并无严重违纪、违规及其它不良行为。
二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聘用
1、政治审查不合格的;
2、因个人品德及发生严重行政事故等原因,被原单位解除工作关系的;
3、发生过三级以上医疗事故的;
4、凡是国家统一资格认证的专业,尚未获得从业资格证书的;
5、凡是从原单位病退的离退休人员。
6、其它不能聘用的情况。
三、待遇
解放军302医院聘用医师的工资待遇每月3000元以上(不含院方提供的“三险”费用)。
四、报名及联系方式
有意者请从速与解放军第三〇二医院政治部干部科联系,或直接登陆医院网站(www.302Hospital.com)通知公告栏目下载“解放军第三〇二医院医师应聘对象简况表”
点击浏览该文件并将填写好的简况表投递或发送EML(nh302@tom.com)将个人基本情况及相关证书复印件发至我院。男女不限、户口不限。
联系地址:北京市西四环中路100号政治部干部科
联 系 人:赵干事 联系电话:010—66933052
邮政编码:100039 传 真:010—66933033